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能源法》我国能源法制化建设重要里程碑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能源领域长期以来缺失一部起基础性、统领性作用的法律。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能源领域单行法,能源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初步构建。
从2006年1月24日,能源法起草组正式成立,到2024年全国人大加快了作为基础性、统领性的《能源法》的制定工作,4月份首次审议,到本次三审通过,体现了中央和全国人大加快能源领域法治建设的意图。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历经18年,终于“瓜熟蒂落”!
《能源法》的落地,补齐了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空白,发挥其纲领性、规范性作用,形成了以能源法为统领、以若干单行法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较为完整系统的能源法律制度体系,我国各类能源主体的职责定位、权利责任将得到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在后续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中发挥合力作用。
(二)《能源法》专家解读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王鹏解读,能源法出台使中国能源转型“如虎添翼”,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阐述:
能源法助力能源绿色转型
面对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承诺,中国近年来快速推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截至2024年7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06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2.25倍。
但面对土地等资源约束和安全运行要求,对未来风电光伏发展的预期,业内普遍认为无法再达到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05亿千瓦这一高点。
能源法的出台,无疑给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插上了一只翅膀,从三个方面增强了绿色消费的内驱力。
一是从制度上明确了能源绿色发展的目标和责任;二是分能源品种明确了水电、风能和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要求;三是强化了能源绿色消费的技术和机制保障。
能源法为能源安全转型奠定基础
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源法提出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健全能源储备制度和能源应急机制,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应,为能源的安全转型插上了一只翅膀,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视能源规划在能源发展中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二是对煤炭、油气、煤电的安全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强化细化了能源储备和应急的管理与实施工作。
(三)《能源法》的不断完善
《能源法》重在为能源行业进行宏观设计,搭建四梁八柱,经过三审后最终通过的《能源法》更是如此。
《能源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 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
二审稿增加部分
1)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参与绿色能源消费等。
2)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要求,并增加规定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3)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
4)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
5)增加有关促进储能发展的规定。
6)规定国家通过实施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三审稿完善部分
1)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2)规定国家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
3)规定能源用户应当积极参与能源需求响应;国家通过实行阶梯价格、分时价格等制度,引导能源用户调整用能方式、时间、数量等,促进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